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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7-15 | 从利辛拆迁看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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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利辛拆迁看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作者 吕国华

    利辛是安徽省一个偏僻的穷县。就在这个穷乡僻壤之地,最近却发生着震惊全国的大事。利辛违法拆迁被传得沸沸扬扬。利辛违法拆迁,形式上受害的是被拆迁人,实质上更大的受害者是政府,政府的公信力因此丧失殆尽。

    从利辛拆迁看依法行政的重要性。

    利辛拆迁从2006年一开始就陷入了违法行政的怪圈。2006年7月,利辛县人民政府未经拆迁补偿安置,未经公告和听证,就悄无声息地收回了利辛县三利食品公司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而被拆迁人的房屋就在被收回的国有土地之上。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未经拆迁补偿安置,直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是被禁止的。利辛县人民政府及其国土资源局作出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具体行政行为,没有依照法定程序,显然是违法行政。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为以后的违法拆迁埋下了伏笔。2006年11月,利辛县房地产管理局实施了房屋拆迁许可,为利辛县土地储备发展中心颁发了房屋拆迁许可证。按照国务院的规定,获取房屋拆迁许可证必须具备五项要件,其中之一就是建设项目批准文件;而利辛县土地储备发展中心作为隶属于利辛县国土资源局的事业单位,不是建设单位,显然不应获得建设项目批准文件。但是,利辛县土地储备发展中心最终还是拿到了建设项目批准文件,从而至少从形式上具备了申请房屋拆迁许可的条件。虽然国务院明文禁止政府参与拆迁,但利辛县土地储备发展中心这个特殊拆迁人的国有事业单位的性质决定了利辛县政府势必参与拆迁,而且愈演愈烈。从拆迁尚未开始,利辛县房地产管理局就单方面指定评估机构违法评估,到政府实施株连拆迁;从违法拆迁被多个媒体先后曝光,到政府不顾舆论监督,仍然为所欲为;从利辛县房地产管理局违法超期裁决,给死人下裁决,到利辛县公安局违法收走被拆迁人悬挂于院落内的国旗;从利辛县公安局承认没收国旗违法却囿于县政府的命令拒不交还国旗,到法院开庭审理期间政府实施强制拆迁;从未经听证实施强制拆迁,到威胁对抵制违法强制拆迁的被拆迁人实施拘留和逮捕;从利辛县房地产管理局法庭缺席,到利辛县人民政府命令法院中止诉讼;从中止诉讼期间利辛县人民政府对被拆迁人分化瓦解而不是实事求是解决问题,到深夜强拆房屋并将被拆迁人的家属强行拖出;利辛县政府部门违法行政不一而足。

    拆迁本应是一件好事,如果政府能够依法行政,还拆迁建设国家、造福百姓的本来宗旨,就可以减少很多摩擦和矛盾,就可以提高行政效率,就能够得到最大多数人的拥护和支持。如果违法行政,政府不但不是依法办事的模范,反而成为知法犯法的代表,置党纪国法于不顾,置百姓的切身利益于不顾,势必危害党和国家的根本事业。

    从利辛拆迁看依法行政的紧迫性。

    利辛的被拆迁人是朴实的人民群众,作为下岗职工等弱势群体,他们的利益更应得到政府的尊重和保护;相反,在近两年的维权经历中,他们不但没有感受到来自政府的温暖,反而日益感觉到来自政府部门的侵犯和威胁。政府和被拆迁人之间的矛盾不但没有被化解,反而日益激化。利辛县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的违法行政,在全国绝不是冰山一角,事实上,近几年来,全国各地因为政府部门违法行政引起的拆迁矛盾正呈现出愈演愈烈之势。政府依法行政,才能顺应社会的发展,才能不断增强自己的公信力,才能实现服务人民的宗旨;否则,违法行政,只能损害自己的公信力,损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最终不利于党和国家的根本事业。

    利辛违法拆迁过程中,利辛县人民政府本应抓住机会,化解矛盾,勇于承担责任;却屡屡丧失机遇,在违法行政的道路上越走越远。为了解决拆迁问题,利辛县人民政府几乎动用了自己能够动用的全部权力,把县级政府的权力发挥到极致。但是最终的结果呢?群众不满的呼声日益高涨,被拆迁人从最初的解决拆迁补偿问题到现在发展到要求法院判决政府承担违法行政的不利后果;从拆迁人和被拆迁人之间的分歧发展到利辛县政府、房管局、国土局、消防局、公安局甚至利辛县人民法院等多个部门和被拆迁人的冲突和矛盾;孤零零的几座房子依然存在着,原先签字的被拆迁人也开始醒悟,积极运用法律武器加入了维权的队伍。在利辛县违法拆迁过程中,讲法最多的是被拆迁人,讲法最少的是政府;最尊重宪法和法律的是被拆迁人,最不尊重宪法和法律的还是政府。当被拆迁人在同政府的协商谈判中,引宪据法,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时;当被拆迁人在公安局门口朗读国旗法条文,要求交还被没收的国旗时;当被拆迁人聘请律师,主动创造协商解决问题的机会时;当被拆迁人预见行政干预司法的现实,但仍然坚信法律可以保护自己的利益时;利辛县政府应该做何感想?又应该有何作为?利辛县人民政府动用手持警棍和盾牌的防暴警察、人数众多的消防官兵对付捍卫私产的被拆迁人;利辛县人民政府在法庭开庭审理时,未经听证等强拆程序,组织多个部门实施强制拆迁;利辛县人民政府在答应前来接访的市级领导妥善处理问题的第三天,就在深夜组织实施强制拆迁,将熟睡中的被拆迁人的家属强行拖出,其中包括年仅十二岁的孩子。利辛县人民政府违法行政,已经天怒人怨,使得政府的公信力丧失殆尽。从服务人民到危害人民,从宣讲法律到违法行政,利辛县人民政府已经走到了历史的拐角处。

    2008年5月20日,国务院制定国发〔2008〕17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要求充分认识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大力提高市县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完善市县政府行政决策机制,严格行政执法,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扎扎实实地推进市县政府依法行政。这是现阶段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纲领性文件,说明中央政府已经重视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问题,认识到了市县政府违法行政的严重危害。包括利辛县在内的全国的市县级政府当以此为契机,真正扮演好服务人民的角色,不辜负时代和人民赋予的责任!

【作者简介】吕国华,山东人,毕业于北京大学,北京专职律师,主要业务方向为拆迁等房地产法律事务。电话:13811168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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